【強制檢測】2個指明地方納強檢 包括2間幼兒園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12/09 19:35

最後更新: 2021/12/09 19:3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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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身處2個指明地方的人士,須於12月11日或之前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。(陳永康攝)

政府今日(9日)就強制檢測公告刊憲,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2個指明地方的人士,須於12月11日或之前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。受檢人士若在12月7日至9日期間已進行檢測,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。

詳情如下:

任何在11月26日至12月9日期間曾身處任何下列指明地方超過2小時的人士(包括但不限於全職、兼職和替假員工、學生及訪客)。

1. B&C翼香港學生輔助會寶達幼兒園 -- 秀茂坪寶達邨達欣樓地下

2. 基督教香港信義會靈安幼兒學校 -- 藍田啟田道71號藍田(西區)社區中心6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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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黃穎津